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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奖惩制度英文)

然俗blog2026-02-05 18:24:06【橡胶】9人已围观

简介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奖惩制度,以及奖惩制度英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奖惩制度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奖惩制度,奖惩奖惩以及奖惩制度英文对应的制度制度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英文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奖惩奖惩

奖惩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度制度为严明纪律,英文奖励先进,奖惩奖惩处罚落后,制度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英文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奖惩奖惩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制度制度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英文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奖惩奖惩公司人事行政部及培训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制度制度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英文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奖惩标准 员工奖惩标准

处罚

级别 一级罚单 二级罚单 三级罚单 警告

经理级(含)以上 300 200 100 月累计三次 处以三级罚 单

主管级 200 100 50

储备干部级 100 50 30

员工级 50 30 20 奖励 级别 一级嘉奖 二级嘉奖 三级嘉奖

表扬

经理级(含)以上 300 200 100 月累计三次 处以三级嘉 奖

主管级 200 100 50

储备干部级 100 50 30

员工级 50 30 20

第七条、奖惩的实施

(1)、对于员工违纪的奖励与处罚,次月 20日发放工资时扣除上月罚款;

(2) 、所有门店及总部各部门必须在每月 10日前将上月所有奖罚单提报至人事行政部;

(3)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 相应的申诉材料向人事部提起申诉,人事部在接到申诉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期 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4) 、部门经理或店长对优异表现或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及优异表现做出处 理决定,经人事行政部核查后予以执行;

第八条、奖惩单模板 员工奖惩单 编号: □奖励 □惩罚 部门 员工 工号 日期 事件说明: 根据《奖惩条例》第 条: 予以:□通报表扬 □嘉奖 □记小功 □记大功 奖金 元 受奖人签名: 处以: □警告 □罚单 □小过 □大过 罚款 元 违纪人签名: 开单者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人事行政部签字: 财务部批示: 分管领导批示:

第二章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 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制度:

第一条、在无故受到客人辱骂或人身攻击的情况下,仍能按照公司要求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二条、拾金不昧,提升公司声誉:

1、 拾到客遗物品(含现金)价值在5000以下;

2、 拾到客遗物品(含现金)价值在5001-10000元;

3、 拾到客遗物品(含现金)价值在10001元以上。

第三条、在本职工作以外,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

第四条、服务态度佳,受到客户表扬或锦旗。

第五条、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经营不致中断。

第六条、对公司日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效。

第七条、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在节能降耗等方面成绩突出:

1、提出合理化节能降耗方案,在节能降耗方面每月为公司节约 2000-5000 元者;

2、提出合理化的节能降耗方案,在节能降耗方面每月为公司节约 5000以上元者。

第八条、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避免公司损失:

1、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降低公司损失 1000-5000元;

2、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降低公司损失 5001以上的。

第九条、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迹。

第十条、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在本职范围外为公司引进客户资源、对公司指标完成做出具体贡献。

第十二条、获得社会各界颁发的荣誉称号,为公司争得荣誉。

第十三条、遇到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为保护公司、宾客及员工财产及生命安全做出 突出贡献。

第十四条、工作业绩完成出色,受到总经办领导直接表扬。

第十五条、管理、技术革新,对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贡献:

1.特殊功绩为公司创造效应在 5万元以下的;

2.特殊功绩为公司创造效应在 5万元以上的。

第十六条、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敢于制止、批评、检举各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及时上报或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意外事件或灾害事故时,奋不顾身,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做出 突出贡献。

第十九条、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得到采纳实施, 成果显著。

第二十条、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他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的。

第二十一条、对举荐人才有突出贡献。

第二十二条、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制止犯罪或主动抓获犯罪分子。

第二十三条、长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无私奉献。

第二十四条、执行公司交付任务(消防演练、教案编写、课程教授等特案) ,有效达成的。

第二十五条、

1、公司推展微笑服务、优良员工等各项评选活动当选的;

2、公司推展微笑服务、优良员工等各项评选活动连续 2次当选的;

3、公司推展微笑服务、优良员工等各项评选活动连续 3次(含)以上当选的。

第二十六条、及时发现、反映服务、设备或餐饮品质问题,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十七条、忠于职守 , 遵守公司规定,廉洁自律 ,及时上缴馈赠的。

第二十八条、保持全年出勤记录良好的,全年事假累计时间不超过 2天的。

第二十九条、钻研本职技能,常研究、设计或改良本职工作设备、流程达到较好效果的。

第三十条、担任直属领导带教新进人员,新人工作提升绩效明显。

第三十一条、对所属工作开展有贡献的,经采纳建议使流程更加顺畅

第三十二条、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为公司创造效应在 1万元 以上的。

第三十三条、当班期间,发现客人受伤害,及时送医救治,维护公司形象的。

第三十四条、工作职责以外,及时发现和处理配电间、电路等消防隐患的。

第三十五条、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创新的,采纳施行确有成效,创造效益 1万元以下 的。

第三十六条、言行举止为公司楷模或对提升企业声誉有具体事实的。

第三十七条、防范灾害于未然,或遇非常事故处置得当的。

第三十八条、遇重大灾难或紧急救援事件,奋勇抢救,维护员工生命安全或公司资产有重大 贡献的。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制造公司弊端或危害公司权益之事件,能勇于举报或防止发生,消除 或降低公司损失的。

第四十条、处于艰难情况下,仍能竭尽所能,贯彻执行自身职责,且成效显著。

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惩制度有哪些

奖惩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一定行为给予奖励和惩罚的规定的总称。奖惩制度要同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同职工的责、权、利挂钩,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按劳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奖罚制度范本

奖罚制度(拟)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

七、 大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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